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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「格致」成為「科學」的代名詞
徐光啟手書《刻幾何原本序》

「格致」一詞,原是「格物致知」的簡述。據《禮記‧大學》有記:

「大學之道,在明明德,在親民,在止於至善……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,先治其國;欲治其國者,先齊其家;欲齊其家者,先修其身;欲修其身者,先正其心;欲正其心者,先誠其意;欲誠其意者,先致其知; 致知在格物。物格而後知至,知至而後意誠,意誠而後心正,心正而後身修,身修而後家齊,家齊而後國治,國治而後天下平。」

由此可知,「格物致知」是關係人事,是一種純粹的道德修養方法,而且被套用在政治倫理範圍內。到了北宋 (960-1127年),程頤提出「格猶窮也,物猶理也,猶曰窮其理而已也。窮其理然後足以致之,不窮則不能致也。」又說「凡眼前無非是物,物皆有理。如火之所以熱,水之所以寒,至於君臣父子間,皆是理。」及後南宋(1127-1279年), 朱熹再把這一思想解釋為「格,至也。物,猶事也。…… 窮推至事物之理,欲其極處無不到也。…… 所謂致知在格物者,言欲致吾之知,在即物而窮其理也。」得見程、朱二人在講道德修養的方法之同時,雖已把道德修養奠定在知識基礎上,重視格物致知的智力活動,但這只是一種由智達德的表現方式而已。

明末清初之際,利瑪竇 (Matteo Ricci,1552-1610年) 等西方傳教士攜數學、天文、聲光、化電等近代科學知識東來,這些知識對中國學術界來說是頗為陌生的,甚至在中文詞彙世界裡,也找不到意義對等的詞藻來稱述它們。在此情況下,利氏等人從理學典籍中,搜來「格致」一詞來作為近代西方科學知識的總稱。為何選用「格致」一詞?一則此語含有接觸事物、窮竭其理的涵義,與「科學」意思較為接近;二則此為古語,故能夠使士大夫在心理上易於適應。無疑,在當時的情勢下,這是一種非常有見地的選擇。

徐光啟 (1562-1633年) 對利瑪竇的學問亦大加讚許,其在《幾何原本序》中曾說:「顧惟先生 [利瑪竇] 之學,略有三種:大者修身事天;小者格物窮理;物理之一端,別為象數。一一皆精實典要,洞無可疑。其分解擘析,亦能使人無疑。」可見徐氏已明確地把「格致之學」與傳統「修身事天之學」分離出來,使之各具獨立的形態。

「格致」一詞得到廣泛的推行,乃至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概念,無疑在洋務運動時期較為流行。馮桂芬 (1809-1874年) 於1861年指出:自明末清初以後傳入的西學中,「如算學、重學、視學、光學、化學等,皆得格物至理。輿地書備列百國山川、厄塞、風土、物產、多中人所不及。」

在西方科學技術滾滾東來的過程裡,從中國傳統典籍中選用了「格致」一詞來指稱科學,為引渡西學作用了一道橋樑,實在有利於減弱中國傳統文化觀念對西學的抵制和反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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